引言
在日常生活中,房产交易常因产权证未办妥而遇公证难题。2025年3月,高某和马某就碰上了这样的麻烦——高某2020年回迁的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,2025年3月3日他想转让给马某,到同德业务部申请《房屋买卖公证》时犯了难。
案例
2025年3月初,高某与马某一同来到同德业务部,申请办理回迁房的《房屋买卖公证》。经公证员吴文娟详细询问得知,高某在2020年通过拆迁安置获得了这套位于城郊的回迁房,当时因小区整体产权手续尚未完善,一直未取得不动产权证。2025年初,马某经中介介绍看中这套房,双方约定以85万元价格成交,并定于3月3日签订书面转让协议。但在准备办理公证时,两人被告知无产权证的房产无法办理常规买卖公证,这让急于完成交易的双方犯了愁。
公证员吴文娟了解到,这套回迁房的购房合同、安置协议等材料齐全,交易双方对价格、交房时间等条款也达成了一致,只是担心未来产权办理后出现纠纷。考虑到传统公证业务的限制,公证员吴文娟主动提出替代方案:“虽然买卖公证办不了,但可以办《保全当事人陈述公证》。你们把交易的来龙去脉写成陈述书,我们会对陈述过程全程录像、存档,把交易细节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。”
为确保陈述内容准确,公证员吴文娟还专门指导两人梳理了交易要点:包括高某回迁房的取得时间、房屋坐落、转让价格、马某已支付20万元定金的凭证,以及双方约定产权证办妥后30日内办理过户的承诺等。2025年3月6日,在公证员吴文娟见证下,高某和马某分别签署了《房屋交易陈述书》,并对陈述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,最终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。拿到公证书时,马某松了口气:“这下心里踏实了,以后万一有纠纷,这就是铁证啊。”
公证员解析
传统《房屋买卖公证》需以产权明晰为前提,无产权证时办理此类公证可能因权属不确定而产生风险。而《保全当事人陈述公证》,能通过法律程序固定双方交易合意,一旦未来产生纠纷,这份公证可作为关键证据,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
公证的作用与法律依据
• 作用:以证据保全形式记录交易过程,为后续可能的权属争议、违约纠纷等提供有效证明,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• 法律依据:依据《公证法》中关于保全证据公证的相关规定,公证机构可对当事人的陈述、事实情况进行保全,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性。
结论
这一案例体现了公证服务的灵活性——当传统业务受限时,转变思路以“保全证据”等创新方式满足群众需求,既能切实解决百姓难题,也让公证服务在新时代中更贴近生活、发挥实际价值。
本处同德业务部 公证员吴文娟
内容整理:吴书婷
微信
抖音
顶部